六月底最後一個禮拜五,上班上到一半時,突然接到住家管理員打到辦公室的電話,說有線電視公司的李先生就在他旁邊,必須跟我聯繫。
 
打擾客戶的上班時間,我想必定有很重要的事情。果然,李先生簡單闡明了電話的主旨,意思是說他們公司完全沒有我這號客戶資料的存在,但是卻有我們住家地址的收視訊號,因此幾天前他已經放了張單子請我找出收據並與他們公司聯繫,否則就是我偷接訊號、非法觀看。
 
信箱設在大門外面,非常方便廣告信亂扔,因此我習慣久久才去看一次信箱檢查有沒有帳單,畢竟每天整理廣告信是非常煩人的一件無聊事,那張李先生所言的通知,我當然還沒看到。然而,跟他講電話的時候是下午四、五點左右,如果他可以在幾天之後,透過管理員連絡到我,為什麼前幾天不親自把通知擔交予管理員呢!做出偷接視訊損害名譽的嚴厲指控,還指責說通知單發了幾天我都沒有主動連絡,自己處理的方式卻如此潦草,當然令我怒火中燒。
 
先就這一點發表不滿之後,李先生還是堅持要我把當初的付費收據找出來,以便核查資料,處理這件事,這件事卻有如刺在哽般讓我非常介意。一方面,當初幫忙跟《萬象》接洽並且在現場監督施工及付費的,都是設計師蔣小姐,實際狀況我不是很清楚,錢我確定一定有付,但完全沒有印象她把收據給過我。
 
另一方面,當初《萬象》負責裝機的先生很負責,也花了很多時間幫我們弄好所有視訊這點,我是非常確定的,更何況我非常清楚自己或是蔣小姐沒有那個偷接線路的本事,就算《萬象》沒有我這個客戶資料,我也找不到當初那張收據,也不能咬定這件事以客戶偷接線路而非有線電視業者的疏失做為結論吧!
 
跟蔣小姐通過電話後,果然她也不確定收據的行蹤,因為必須移交給屋主的文件就是說明書及一堆零散的收據,因此非常有可能跟一大堆說明書住在一起,翻找了專門用來收納電器說明書保證書的塑膠收納盒,果然一張黃黃皺皺的,萬象有線電視的收據夾雜在裡面。仔細一看,付款金額是 2950 元,如果這張收據沒有找出來,是否我就因此必須背負著偷接線的罪名,還平白無辜損失了將近三千元呢!
 
周一一大早,跟《萬象》公司的李先生通電話之前,我先致電該公司,查詢是否有這號業務員,明明黃紙黑字的收據在我手上,李先生卻堅稱沒有我這個客戶,讓我懷疑他是不是來騙錢的,沒想到客服人員更令人嘆為觀止。她跟我確認《萬象》的確有李╳╳這個員工,並在問明情況後,直接了當跟我嗆明沒有收據他們就可以「合理懷疑」我們偷接線路,非常宏聲,直到我跟她說收據我現在拿在手上,她態度才馬上轉軟,請我跟業務聯繫。
 
李先生一聽到收據出現了,客客氣氣的請我影印好了讓他去跟管理員取,沒說後續他們處理的方式為何,只說看了收據再查明。第二天早上上班的時候,看見管理處在電梯裡面貼上的通知單,說萬象公司原先負責本區的業務黃先生捲款潛逃,警告住戶小心這個人不要再跟他接洽,尤其接獲催費通告時,應該不要再被騙了。
 
把影印好的收據交給管理員先生時,他說本棟總共有兩戶受害,是因為萬象的黃先生收了錢接了線之後,就把錢拿走跑了,所以才發生這樣的事情,要請客戶提出收據。原則上客戶已經付了費的,萬象會負責,但公司總要搞清楚客戶錢付到哪裡等等原先議定的情況。
 
距離我提出收據,已經又過了一個禮拜了,這週裡面無論是《萬象》或是李先生都音訊全無,明明是自己的公司出了狀況,導致業務上的疏失,卻把責任跟過錯一股腦兒先全部推到客戶頭上,用對自己公司傷害最低的方式來處理,在這個上樑不正下樑歪的時代,也不能說《萬象》公司太有創意。
 
體會一家公司遇到這樣的事情,想方設法的阻止缺口繼續擴大,並不是件難事,但被硬拉下水跟《萬象》一起共渡難關,就令人哭笑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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